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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聚焦显微镜实验室使用规定(暂行)
发布时间:2019-09-19 浏览数:4048             作者:羡晓辉 刘丽哲

为规范大型精密仪器使用和管理,本实验室决定即日起对激光共聚焦显微镜的使用实施专人管理制度,具体使用程序如下:

1、  激光共聚焦显微镜仅对本实验室实验人员开放。

2、  根据现行使用记录,本仪器暂定周二和周四下午开机,其余时间暂不开放。计划使用者请按照时间提前预约,并合理安排实验时间。

3、  共聚焦显微镜操作人员仅限本实验室专职管理人员:

刘丽哲、张玲燕。

4、  需要使用激光共聚焦显微镜的实验人员需首先向管理人提前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包括:实验信息(实验内容,切片/细胞,实验方法,所用染料激发光和吸收光波长),样本数量、使用日期、预计机时和使用人。经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实验。

5、  实验过程中需遵守实验室规定,遵守预约时间,听从管理员的指导,不得擅自进行仪器操作,违规操作造成仪器损坏,由操作者负责,并取消其今后的实验资格。

6、  实验结束后需按要求填写使用记录,并做好机时记录。

7、  本规定即日起执行,未尽事宜,另行商定。